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提升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提升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投[2024]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委托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5405;万元;招标估算价:4510.7614万元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广陈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含三个子项目,分别为平湖X523(广山线)大中修工程、农批市场与S302新建连接线工程、高新村戴王浜周边道路提升工程。
平湖X523广山线全幅K0+000-K5+934路基路面大中修养护,全线路面宽度7米,改造全长5.934km;农批市场与S302新建连接线,新建三级公路主线全长1.858km,路面净宽7米;高新村戴王浜周边道路提升改造,路基路面采用四级公路标准,道路主线全长1.84km,路基宽度约5米,5条支线全长0.679km,路基宽度约3.5米。
2.3技术标准:平湖X523(广山线)大中修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农批市场与S302新建连接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高新村戴王浜周边道路提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
2.4招标范围: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提升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
2.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6个月
设计工期:2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工期);
施工工期:14个月(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交)工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6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标段划分: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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