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开平市蚬冈镇农业食品产业园区升级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监理、勘察、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01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江门开平市蚬冈镇农业食品产业园区升级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监理、勘察、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1、原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4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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