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家河镇弥陀寺村种养循环农业园区灌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城投西津城9幢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GYACG-2025044
项目名称:段家河镇弥陀寺村种养循环农业园区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段家河镇弥陀寺村种养循环农业园区灌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0228.4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段家河镇弥陀寺村种养循环农业园区灌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段家河镇弥陀寺村种养循环农业园区灌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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