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镇营泉沙漠设施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塔镇营泉沙漠设施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县分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5-115号
项目名称:金塔镇营泉沙漠设施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6,788.77元
最高限价:2,506,788.77元
采购需求:金塔镇营泉沙漠设施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园区三通一平建设,其中:架设管道5.5公里,铺筑砂石道路4.2公里,场地平整17.66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县分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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